浙江在线杭州3月3日讯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金立操/文 记者 王坚颖/摄) “鼓励和支持民警依法使用、敢于使用、善于使用武器警械,特别是面对持凶器作案和暴力抗法的‘两抢’犯罪嫌疑人,果断使用武器警械。”徐定安斩钉截铁地说,在打击“两抢”犯罪嫌疑人时,警察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等情形下,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今天上午,浙江省打击整治“两抢”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徐定安作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围绕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打击“两抢”话题与网友进行互动访谈。
徐定安在回答网友提到警察在打击“两抢”用枪的问题时态度非常坚决。他鼓励警察果断使用武器警械,特别是对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务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等情形,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对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与此同时,他表示,公安机关在处置时也将区分不同情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呜枪警告、近距离开枪射击“两抢”歹徒,使其失去顽抗能力,必要时开枪击毙歹徒进行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