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恩代表 蔡荣章 摄
今后事业单位员工退休金和企业一样?面对这个堪称“沸点”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昨天接待了一拨又一拨的记者,但陈厅长“咬定青山不放松”:“这件事太敏感了,我只说三句话。”
今年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今年将试点。虽然目前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公布,但此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介绍,改革的大体方向和思路是:事业单位要分为两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另一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热议。《半月谈》杂志曾引述清华大学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教授的测算,如果参照企业标准,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工资是每月5000元,假设他的工龄是35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算,他退休可以拿到4000元左右,而换成企业模式发放,则养老金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制度一变,退休金立马缩水一半。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这项改革今后在浙江如何推进?昨天陈小恩厅长字斟句酌,声明只肯讲三句话: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保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
二.目前这项改革制度正处于抓紧研究、制定当中,所谓“启动”、“实施”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三.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并不是指和企业职工退休金一样,而是指在养老金筹资模式上,参照企业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一再追问下,陈厅长又透露了一点风声:这项改革制度出台后,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衡过渡”的原则。
“中人是指已参加工作还未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的过渡衔接问题最为复杂。”陈厅长皱着眉头说。
“新制度出台有没有时间表?”
“没有。正在组织人马研究之中。”
“1月28日消息出台后,不少地方出现事业单位员工提前办理退休的现象,浙江省有没有?”
“我还没听说过。”
“你怎么看提前退休这一现象?”
“我认为没有必要。”
“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退休金会不会大幅缩水?”
“那是误传。”陈小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