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7日讯
37岁的蒋洪原本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普通农民,可他在改名换姓后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公司的“主管”。他花言巧语骗取了他人的信任,并以承包工程为由骗得1000万元钱,在骗局将败露时他逃之夭夭。但法网恢恢,今年3月4日,蒋洪被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现蒋洪已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打肿脸充胖子
因为家境贫寒,蒋洪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也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生意。2000年,因犯合同诈骗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出狱后,迫于生计,他改名“张源”,应聘到义乌市一家控股集团公司上班,担任公司项目工程部施工管理员。由于工资不高,而且抽烟喝酒开销不小,每到月底他口袋里就所剩无几。眼看亲戚朋友各个住上了小洋房,开着小轿车,腰缠万贯,日子过得很滋润,他的心里又渐渐不平衡起来。
进公司不久,蒋洪就经常迟到早退,工作吊儿郎当,还经常与社会上一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可是,公司员工惊奇地发现,上班才一个月的他竟然开着小轿车上下班,几个月后又“鸟枪换炮”换了一辆宝马750轿车。工友开始对他刮目相看。
伪造公章设骗局
2006年,蒋洪所在公司在金华市区、汤溪镇投资的工程项目即将动工。他心想这下子发财的机会来了,一个大胆而罪恶的计划在他脑海中形成。2006年11月,蒋洪在朋友吴某、张某引荐下,与义乌当地的一陈姓老板相识。蒋洪自我吹嘘,说自己是浙江大学毕业的工程建筑设计师,如今在义乌市某公司基础建设部任主管,8小时外在做资本生意且收益不错,并煞有介事地告诉陈某,自己想报名参加公司在金华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但公司规定须交1000万元保证金,问陈某能否帮忙筹款。陈某思索片刻后表示可以考虑。
不久,蒋洪与陈某等人又相聚。其间,蒋大吹特吹,说这个工程一旦中标,自己转手赚个千万元绝对没有问题。陈某问蒋洪有没有找到担保人。蒋洪信口雌黄,说公司愿意为自己担保。2006年11月18日,陈某终于同意借给“张源”1000万元,期限为4个月,利息按月息9分计算,并在协议中写明由“张源”的公司担保。
见陈某已同意借钱给自己,为把骗局做得天衣无缝,蒋洪找人私刻了公司的公章、基础建设部公章、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及义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等5枚公章,还伪造了担保函、员工证明函和一份职务调整决定书等文书。
陈某果然是个信守合同的人。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他在2006年12月5日、8日、13日、22日、25日和2007年1月11日先后分6次以银行本票方式,将1000万元交给“张源”。蒋洪在收到银行本票后,给陈某出具了6张由自己签名、盖章的借条和加盖过伪造公司现金收讫章的发票,并将一份伪造的公司担保函交给陈某。不知有诈的陈某看后就放进了包里。
骗得巨款后玩“人间蒸发”
转眼间,4个月的还款期限到了。2007年4月,陈某催“张源”还款,但每次对方都以种种借口敷衍,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陈某感到有些不妙,就找到“张源”所在的工作单位,一了解,发现“张源”根本不是公司的高层负责人,只是一名普通管理人员。陈某将“张源”出具的担保函、现金收据及其他资料交给公司老总一一过目。担保函的大意是:义乌市某控股集团公司基础建设部工程主管“张源”向陈某所借款项均由公司基础建设部担保(3000万元以下),“张源”在借款约定期限内未能按时还款,由公司基础建设部在借款逾期20个工作日内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
公司老总看后拍案而起,他明确告诉陈某,这些资料都是伪造的,并说这是一起合同诈骗案,劝陈某赶快向警方报案。这时陈某才如梦方醒,赶紧向义乌警方报了案。
事后蒋洪交代,当时他听说开办“KTV”很赚钱,就想与朋友合伙开办一家“KTV”,但苦于资金缺乏。后来,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有资金实力的陈某,就与陈某结交朋友。为了从陈某手中骗到钱,他对陈某撒下了弥天大谎。
等1000万元骗到手后,蒋洪马上与朋友筹备开办“KTV”。他一人先后投资400万元。可是,“KTV”开业后,因种种原因生意并没有当初想象得那么好,加上支付给陈某300万元利息,又将200万元借给他人,剩下的100万元还了债,这样一来1000万元就一下子花完了。2007年春节过后,因陈某不断催着还款,蒋洪便干脆来了个“人间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