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杭州市推出首轮消费券后,持券市民的消费热情逐步释放。昨天,这场“消费券”发放行动再度升级:未来一段时间里,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等五大类,累计超过6亿元的“升级版”消费券,将通过政府发放、单位和个人自愿认购、特定对象申领等方式,普惠全体杭州市民和来杭旅游者。
新老杭州人共享1.2亿教育培训券
与第一阶段发放的消费券发放工作相比,新一轮的消费券新增了与促进就业、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企业减负解困、提高新杭州人归属感等工作的关联,6亿元消费券总额中有1.2亿元教育培训消费券,分别用于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应届毕业大学生,甚至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的教育和培训。
在这次教育培训券的发放上,凡参加市区困难企业职工培训的在职职工,每人可按实际培训费用的50%使用培训券,最多不超过500元。第二阶段将对在杭10万余应届大学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教育培训券共计5000万元,用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
围绕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及就业再就业能力,市区常住居民也可享受此次的教育培训券。如市区常住成年居民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的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即可分别申领500元、1200元的教育培训券抵用。
此外,升级版消费券没有“忘记”对新杭州人和困难群众的关爱。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和市区持证困难家庭大学生分别发放教育培训消费券300元和2000元,可用于在本校限额缴纳学费。
为确保教育培训效果,教育培训消费券采用实名发放,按规定实名限额使用,不得用于除教育培训以外的其他商品和劳务消费。
消费券可在2227商家机构使用
第二阶段的各类消费券也必须在指定的商家、旅游景点和教育培训机构使用。市政府在制定消费券发放和使用办法时,坚持“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市民拿一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放大消费券的“乘数效应”。消费者凭券到指定场所消费,可享受商家提供的不同程度的优惠,购买到高于票面金额5%-20%的商品或服务。
此外,在第一阶段535家定点商家的基础上,此轮消费券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商贸、杭产家电、旅游、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外,增加了餐饮、通讯、医药、农贸、教育培训等行业;且除杭州市区外,萧山、临安、桐庐等七县(市、区)的指定旅游景点,也被纳入到了此次消费券的使用。目前,可接受消费券的商家和教育培训机构共有2227家。其中,商贸类1783家(其中:特色街262家,百货超市412家、餐饮241家、医药391家、农贸96家、眼镜店92家等);杭产家电直销点107家;旅游景点及景点商家57家;文化娱乐与体育健身行业82家;教育培训机构198家(其中“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机构111家,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公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15家,技能培训定点机构72家)。
6000万元社会消费券自由认购
与首轮消费券不同,此次除政府发放渠道外,社会消费券还面向单位和个人敞开认购。面值与政府消费券一样,设定为20元,首批从2009年3月20日起发售,使用期限为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市民可到杭州银行六城区各网点认购。
转移性消费券、教育培训券的面值设定为100元,但前者使用期限为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而后者可是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旅游消费券已于3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发放,并投入使用,持旅游消费券在指定场所消费时,在享受既有优惠的基础上,每满40元抵用10元旅游消费券,另再付30元现金。
另据了解,发放消费券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体恤民情的重要举措。如果市民、游客在消费券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除了咨询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旅委等相关部门外,还可通过96345便民服务热线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