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去年,发生在秀洲区的一起“瘦肉精”投毒案件引起了全市人民的高度关注。今天上午,这起案件中的投毒者王某站上了秀洲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公诉机关指控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还在审理中。
案件回顾
去年11月10日中午,嘉兴市中茂塑胶实业有限公司的130余名员工在吃了红烧肉之后,有75人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同年11月13日,市疾控中心检出嘉兴市中茂塑胶实业有限公司10日中午职工就餐剩余的红烧肉、患者呕吐物中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
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事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秀洲区新城街道九里村的王某,因菜场摊位投标问题与猪肉摊贩陶某产生矛盾,此后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去年11月10日凌晨,王某趁人不备,将准备好的“瘦肉精”投放于陶某存放猪肉的冰柜中。中茂公司从陶某处购买该冰柜中的部分猪肉后,造成部分职工食用中毒。
庭审实录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及自己的犯罪事实,王某当庭表态:“我没有意见,我自愿认罪。”主审法官当即追问:“自愿认罪的结果是将有可能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是否还要自愿认罪?”王某回答:“我自愿认罪。”
王某在法庭上供述,他的确是和陶某存在着矛盾,所以忍了一段时间后,他从别人那里拿了一些“瘦肉精”伺机报复。“大概是案发前半个多月吧,我从别人那里拿来了‘瘦肉精’,给我的人不知道我要干什么。”
王某还称,自己之所以要投放“瘦肉精”是因为觉得在电视上看到吃了那个东西不会有太大问题,就是人体不舒服、拉肚子而已。“我就用浸了水的手在‘瘦肉精’里沾了一下,然后把手伸到陶某卖的猪肉上蹭了一下,我以为顶多也就一两个人吃了那肉不舒服,真的没想到有那么多人受牵连,我不知道事情会闹这么大。”王某说,“我只是希望陶某声誉变差,让他生意不再那么好……”
今天,王某的妻子陆某也在现场旁听。陆某告诉记者:“我老公是个很讲‘朋友义气’的人,卖肉口碑也不错的,可是现在他要关进去了,而且,就算他出来了,今后也不可能做生意了,现在他的名气那么臭……我老公心里肯定后悔死了!”
今天庭审现场,还有来自秀洲区的1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人大代表蒋金海告诉记者:“食品安全对老百姓的影响太大了,通过这个案子,相信一定会给所有从事与食品有关的市民,特别是生猪销售商敲响警钟。有关职能部门的确需要进一步加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