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杭州、义乌、德清等20多个市县正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把养老保障进一步延伸到农村,率先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新农保制度。
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有杭州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宁波的北仑、镇海、余姚、慈溪、奉化,德清、义乌等27个市、县(市)出台新农保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保人数达64.17万人。
2007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嘉兴、宁波、绍兴等地从实际出发,在努力做好城镇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注重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把工作延伸到农村,相继出台新农保实施办法,并积极开展试点。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介绍说,新农保试点的市县着眼于妥善解决已经处于老龄化阶段农村老人的“老有所养”问题,将60周岁以上的人群和城镇困难低收入大龄居民纳入参保范围。有条件的市县还实行对农村无保障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给予养老补贴。
新农保试点坚持低水平起步,适度确定筹资标准和享受待遇,以确保农民缴得起,政府能承受。多数市、县按当地上年度或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平均数为缴费基数。目前,试点地区设计的人均月领养老金标准一般在250元左右,并相应建立调整增长机制。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新农保试点还考虑到了城乡制度能转移、可衔接,试点市县制定的政策基本上打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换衔接通道,方便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之间的转换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