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
2008年3月开始,20多个萧山老板参与网络“百家乐”。他们大多三四十岁,转手之间,几十万,几百万资金在网络上如同虚拟数字般蒸发。
短短八个月时间,这些人在豪赌中投入了惊人的资金。这些钱,几乎全部有去无回。
一家大型家具厂老板陈老板,不但自己输了80多万元,还为两个赌友做担保,身负上千万的债务。
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欠高利贷300多万元赌债,无力偿还,逃离萧山。
数位曾经光鲜的商人,如今身陷囹圄,只因参与了网络豪赌。
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萧山人宋老板,一个拥有多家企业的商人。宋老板说,都是利益驱使,其实心里也怕,所以干了几个月就打算收手。没想到,几天后,就东窗事发。
到底是多大的利益,能让一个年收入七八百万的老板去承担犯罪的风险,又让其他人着魔般地投入赌局,糊里糊涂输完全部财产?
这一切,作为赌局的组织者,宋老板心里最清楚。
昨天下午两点半,萧山区看守所里,短短的平头和身上的黄色囚服,都透露出宋老板目前的身份——犯罪嫌疑人。他脸色苍白,说起了自己成为跨国赌场“股东”的经历。
我今年42岁,经商近10年,拥有贸易、房地产等六七个公司,年收入七八百万元。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我经常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甚至一掷千金去澳门赌博。
2007年,我多次去澳门赌博,其间通过朋友认识了澳门某赌场的“陈哥”,两人意气相投,一拍即合。
我经常和“陈哥”通电话,他告诉我,菲律宾有两个叫“东方夏威夷福兴”和“太阳城”的赌博网站,正在寻找内地代理,只要投入500万元信用金,就可以成为他们的内地代理,也就是“股东”。
“股东”有自己专属的赌博账号,该账号可以按信用金的7-8倍金额索要筹码,也就是说,我可以要求领到的筹码为3500万元-4000万元。
之后,“股东”可以发展下级代理,也就是介绍人,让他们寻找有经济实力的私企老板,来参与赌博。而不管参赌者是输是赢,我都可以从中渔利,获利手段就是——换码和洗码。
网络赌博中,存在两种筹码的概念:下注码(非现金码)和现金码。赌博下注只能用下注码进行,赢的是现金码,输的是非现金码。赢来的现金码不能直接下注,除非换成非现金码。
比如说,参赌人员要赌100万元,则要通过换码人到赌厅总台领取100万元的下注码(非现金筹码)。参赌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下注“庄、闲、和”。如果100万元非现金筹码输完了还要赌,必须通过换码人再次到总台用赢取的现金筹码换取非现金筹码再进行赌博下注,过程循环不止。
其间,赢取的现金筹码的总和,就是所谓的“换码”或“洗码”的量。“股东”按照这个量的17%。计算获利。一场赌博实际输掉了100万,但赌博过程中产生的换码或洗码量可能高达到500万甚至1000万以上,“股东”获利颇丰。
当然,“股东”也要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7-8%。)返利给介绍人作为好处费。
听了“陈哥”的介绍,我心动不已。盘算了一番之后,我决定干了。
500万元,说大不大,但也不少。考虑到风险问题,我又找了两个朋友,合计一起做“股东”。
2008年3月,生意开张了。我们在本地物色了6个介绍人,他们又发展了十几个会员,也就是赌徒,一个赌博网络形成了。
这些赌徒基本上都是私企老板,他们财大气粗,但平时考虑到银行借贷的信誉问题,不敢轻易到澳门赌博。这时,网络赌博的优势就显现了——隐蔽、便利。
只要想赌了,给介绍人打个电话,介绍人再给我打个电话,我就派出“马仔”,到酒店开好房间,设置好自带的手提电脑,通过网络联系上菲律宾网站,同时将参赌者的手机号码告诉菲律宾赌场的工作人员。
之后,双方便可以通过电话交流,参赌者可通过视频查看赌桌的“一举一动”,然后在电话里下注,一场输赢都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有些人一开始还有所保留,但后来越赌越大,因为网络赌博不像在现实中,所有的筹码都是虚拟的,只是一串数字,输掉的时候,并不会感觉到切切实实的“肉痛”。
2008年3月到11月,短短8个月期间,通过“换码”抽头,我们三人获利近千万。
网络赌博虽然隐蔽,但输掉的钱越来越多,对参赌者还是影响很大。
一家进出口公司法人杨老板,赌债外加金融危机的影响,他欠下银行巨额贷款无力偿还,最终外逃,这引起了萧山警方的注意。
与杨小军有类似的遭遇的赌徒并不在少数。陈老板拥有一家家具厂,企业年产值两个多亿,以前偶尔在澳门赌过一次,平时在萧山并不敢随便公开赌博。介绍人张某是陈老板的老朋友,他带陈某进入了网上赌场,此后陈某多次参与赌博,先后输了80多万元。
后来,陈老板认识了两个建筑老板,并为他们进行担保,资金高达两千多万元。可他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一个涉嫌非法集资外逃被抓,另一个欠下300多万元赌资逃之夭夭。现在,作为担保人的陈老板,面对高利贷的追债,惶惶不可终日。
看着这些赌债越搞越大,我有点害怕了。2008年年底,我基本处于结束业务状态。然而,随着警方对杨小军外逃事件的追查,我们这个赌博网络开始逐渐暴露。
一个接一个的参赌者浮出水面,陈老板也被“请”去协助调查。
2008年12月的一个早晨,我正在吃早饭,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看到警察的那一瞬间,我知道,东窗事发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如同噩梦一般,我被逮捕了,此后,涉案的二十多个人纷纷落网。
警察说,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
其实,根据游戏规则,我个人拿到的只有几百万元。
这些钱,让我成天担惊受怕,实际上,我一年的正当生意的收入也有七八百万元。
自从被逮捕后,我的几家企业都处于停滞状态,虽然我聘请了专门的经理来管理,但因为我本人无法判断投资形势,进行决策,生意规模只能不断缩小。
说真心话,我很后悔,这是我最失败的一次投资,但现在只有面对。
赌场“股东”
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从去年11月至今,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侦查,萧山警方基本掌握了以宋某为首的赌博团伙的赌博方式、组织结构及网络赌博犯罪的证据。
3月30日,随着最后一个涉案人的落网,这起涉案资金高达5亿元的特大跨国网络赌博案终于告破。
昨天,萧山警方表示,对于组织网络赌博的行为不单以获利定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有关赌博罪的界定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按赌博罪论处。
萧山区公安分局打黑除恶行动队副队长张仁指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有期徒刑3-10年。
警方提醒:网络赌博带来的刺激很大,风险更大,一般人要想赢利几乎没有可能。而这种用筹码下注的网络赌博方式,也容易使人产生错觉和麻木,尽管每次下注都很大,在那些麻木的赌徒心里当时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有的企业主一个月内就输掉了辛苦创业几年的积蓄,由于赌博方法隐蔽很难被及时发现,一旦被赌博套牢,对企业的生产将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直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