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在局域网上通报了一批非执行紧急公务在高速公路超速且未接受处罚的警用车辆名单,89辆具有“警用”身份而违反交通法规的各地车辆被“曝光”。
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介绍,此次公布的89辆警车里,有4辆超速50%以上。非执行紧急公务的警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不仅是道路安全的重 大隐患,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包括“曝光”方法在内的管理制度加以遏制。对于非执行紧急公务而被“曝光”的警用车辆,其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处理的,省公安厅车管部门在车辆年检时不予受理。
据介绍,浙江省公安厅目前已建立警用车辆在高速公路超速行为核查的日常工作制度,效果十分明显。据统计,去年全省公安警车高速公路超速数量同比下降31.04%。下一步,省公安厅要求各地督察部门与交警部门按照警用车辆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今年6月底前参照建立相应的警用车辆在非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工作制度。
据悉,《浙江省警车使用管理督察办法》经省委政法委下发后,全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督促管理、认真查处,遏制了警车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以及重大涉警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