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31日讯 (记者 包勇)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城管办了解到,杭州明确了拒付停车费的概念和处置措施,两次在杭州公共泊位停车不交费的汽车将在媒体上曝光。同时,杭州也对“三产”服务企业门前公共停车泊位委托管理的实施做了规定。
如果车辆停放泊位属于道路停车收费泊位,收费员当面要求按收费标准和实际停车时间收费,车主拒绝后驾车驶离的,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拒付车费。
对于车主拒付车费的行为,目前杭州城管部门出台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对首次发生停车拒付费的车主,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并可向车主单位通报)。车主接到告知后,可以到泊位所在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补交费用。如果车主接到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之内,既没有补交车费,也没有进行申述,将被视做一次拒付车费。对发生两次以上停车拒付费的车主,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今后,像宾馆、饭店这样的“三产”服务企业可以向所在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申请“门前公共停车泊位委托管理”。托管的收费标准按杭州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50%。即:三级区域收费240元/月;二级区域收费480元/月;一级区域收费7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