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QQ上一个头像在不断闪动。这一刻,沈永华的心也随之颤动起来。他等的东西来了。
这是“2007年9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试卷,上面填满了正确答案。为了这份资料,沈永华耗费了近500万元的巨额财力。但与此同时,他只要将资料转手给270多名参加考试的学员,所得到的利润将也是500万元。
然而,沈永华的发财梦随着“2007年9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大范围泄密事件的侦破而破灭。昨天,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沈永华提起公诉。
沈永华,54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人。此前,他在萧山开过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其经营的内容就是负责各类考试的培训。2006年,他开办了一个“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培训班。但当年,参加培训的考生大部分落榜。为此,沈永华的培训班备受质疑,他的心中也很是不爽。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沈永华得知,湖北赛达职业培训学校办的“建造师”培训班有很高的通过率。沈永华决定,去武汉走一趟,找他们想想办法。
沈永华这一趟武汉之行,认识一个叫谢彬的人。彼时,谢正供职于赛达职业培训学校。两人在酒酣耳热之时,谢彬毫不吝啬地告诉他提高通过率的办法——考前,传给他当年的考卷内容及答案。双方还达成协议,以合作关系将培训事业扩张至浙江市场。
2007年7月10日,沈和谢签订协议:由谢负责武汉方面挂靠相关建筑公司报名、统一培训、住宿、考试等事项;由沈负责在萧山、绍兴等地招收不少于200名考生到武汉考试。据协议表明,沈永华需支付谢彬每名考生18000元的考试费用。
回来后,沈永华立刻着手生源的准备。他利用以前培训过的学员电话,联系他们参加培训考试,并告诉对方,只有去武汉参加考试,才会有较大的通过机会。除此之外,沈永华还根据学员的承受能力,收取每名考生27000元至36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这当中,有3000元以报名、住宿、交通等名义收取,且永不退还。
不久,沈永华就组织了270多名学员去武汉参加考试。
与此同时,在武汉的谢彬也设法弄到了试卷和答案。原来他早已结识了湖北省十堰市人事局考试院评审科试卷押运人员刘克奇。
2007年6、7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期间,刘克奇到武汉办事。谢彬请刘克奇帮忙搞考试试卷,并承诺给他100万元的好处费。
8月,刘克奇兴奋地打电话告诉谢彬:“今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试题仍由我提卷押送。”2007年8月底,谢彬给了刘克奇20万元。
2007年9月12日下午,刘克奇跟谢彬电话联系,告诉谢彬他们已经到了武汉,准备办理提卷手续。 9月13日早上,提卷当天,谢彬安排了一位亲信和刘克奇一起提卷。刘克奇将试卷拿到酒店房间后在卫生间拆封试卷,谢彬和亲信将卷子放在房间的桌子上轮换拍照。
刘克奇走后,谢彬把照片导入笔记本电脑,然后开车到武昌事先租好的公寓,将卷子打印出来,交给武汉城建学院的一个老师,由他组织了几个老师将卷子的答案做出来。
之后,谢彬通过QQ将题目和答案传给了五家交付了定金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其中一个就是沈永华。
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