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上海4月14日电 记者从在上海举行的长三角新闻出版(版权)协作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与江苏、上海正式签署了《关于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合作发展的框架协议》、《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所签署的框架协议,我省与江苏、上海的新闻出版和版权产业将从内容生产、行政审批、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信息共享、公共文化、行业协会、人才交流、出版“走出去”、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版权保护与服务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业内人士认为,我省与江苏、上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版权)全面合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利于区域出版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区域性新闻出版(版权)业的竞争力,推动区域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持续、协调、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