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
“我最对不起的就是5岁的女儿啊!”昨天,林某后悔地说。
就在几天前,他一时冲动将老婆的情人捅死。
5月9日晚8点40分,余杭派出所门口。一辆残的刚刚停稳,一名身穿白T恤、黑休闲裤的男子匆忙下车,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长约17厘米、宽2.5厘米的带血尖刀,对民警说“我刚捅了一个人!”
这名自首的男子姓林,今年25岁,河南淮滨县人。四年前和妻子王某来余杭打工。2006年4月份,林某因犯抢夺罪被余杭区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2007年10月刑满释放。
林某说,出狱后与老婆感情差了很多,去年7月一次大吵后,王某要和他分手,并去了杭州一个酒店打工。
期间,林某三番五次买衣服送礼物求好认错,今年4月,王某同意复合,搬回林某住处。
5月8日晚,林某在家上网,突然,王某的手机响了,她慌忙按掉。林某觉得不对劲,抢过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又翻开手机的收信箱,看见许多暧昧短信。
见瞒不住了,王某就告诉林某,在酒店上班时和余某认识,今年2月好上了,还同居过一段时间,但考虑两人家乡相隔太远,不可能长期发展,才又回到林某身边。
林某十分窝火。
5月9日,王某说好去跟情人见最后一面来个了断。晚上7点半,林某接到妻子电话,说分手前余某想见见林某。
三人约好在余杭镇上一家饭店见面。
林某很恼火,赴约途中花8元钱买了把不锈钢水果刀。8点,到了饭店门口,不一会,看到王某居然与情人正手牵手朝他走来。
林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掏出水果刀冲上去,捅了余某。
“有话好好说!”余某捂住鲜血直流的腹部说。
“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承担!”王某吓呆了,立即拨打120,并试图上去抱起余某。
“不要管他!”林某大声呵斥。
不一会,余某不动了,林某上前一摸,发现人已死了,他走出饭店,坐上一辆残的,“师傅,去派出所!”
经法医鉴定,余某身上有三处刀伤,致命伤是腹部那刀,刺破心脏。
目前,林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常年在外打工,心理发生障碍时,很难找到疏导和宣泄的途径,容易因一时冲动而酿悲剧。他们的感情生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