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
“家电下乡”还在轰轰烈烈开展着,又一场农村消费的惠民活动开始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近日正式在绍兴市启动。农民购买微客、摩托车或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以享受5000元至数百元不等的补贴。
近日,浙江省下发最新实施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在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人的,以及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按新购车型销售价格10%予以补贴,若单价在5万元以上,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在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内购买的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同时,对报废的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享受财政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可获补贴的车型只限于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并公布的。其中,轻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微客车发动机排量在1.3升(含)以下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目前,上汽通用五菱、哈飞、东风小康及我省的众泰、吉奥等已成为首批通过认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