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我们向不幸遇难的谭卓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谭卓的父母亲友表示最诚挚的慰问。”昨天上午,杭州警方召开“5·7”交通肇事案新闻发布会,会议开始之前,杭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郑贤胜作为新闻发言人如是说。
新闻通报指出,在事故调查的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为此,郑贤胜说,由此造成的误解,警方表示歉意。
郑贤胜提到,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胡斌超速行驶,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胡斌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限速50公里/小时标志的路段时超速行驶,行驶中未注意行人动态,且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5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条例》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条例》第47条第1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等规定。
由此,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斌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谭卓无责任。
警方透露,截至新闻发布会召开,胡斌对上述结论没有异议,谭卓的家属尚未表态。
警方解答四个舆论关注的问题
在新闻发布会上,郑贤胜和杭州警方其他几位发言人就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70码:说法“不严谨不妥当”,表示歉意
郑贤胜说:在事故调查的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对由此造成的误解,我们表示歉意。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行驶的实际车速应当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关于提请逮捕的罪名:涉嫌“交通肇事罪”
犯罪嫌疑人胡斌为何不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逮捕?
郑贤胜表示,根据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胡斌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于5月15日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最终,胡斌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关于是否“飙车”:胡斌严重违法超速行驶
郑贤胜表示,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获证的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视频资料和鉴定结论,在本起交通肇事案中,胡斌有严重违法超速行驶的行为。对于城市道路发生的飙车、非法改装车上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始终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关于改装:肇事车一共经过6次改装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赵野松表示,这辆肇事车是2007年11月14日登记注册的,2008年11月原车主将车过户给了陆红英(胡斌母亲)。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车一共经过了6次改装或加装。
对于年检是怎么通过的,警方的解释是由于车是2007年11月14日登记的,还没有到两年的年检期。
现场回放事发现场视频
警方指出,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尚没有发现有办人情案、办关系案或其他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没有发现这方面的情况举报。警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警方昨天现场播放了当晚胡斌驾驶车辆的行车轨迹及事故发生时的视频和模拟三维动画:当晚,胡斌与朋友从机场路91号车世界养护中心出来后,行经了天成路、文晖路、文三路、文二路、文二西路。
从录像上看,在路上行驶的三辆跑车明显速度过快,从城东到城西,一路保持较快速度。在南都德嘉西区路段,发生了该起事故。
交警还公布了事故视频以及模拟的三维动画。虽然是模拟动画,看到被撞的那一幕,现场依然发出了一声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