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昨天,一桩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刑事案件在鄞州法院开庭审理,记者参加了旁听。
站在被告席上的广东人邓某35岁,其貌不扬,还操一口艰涩的普通话,看起来很不起眼。
但是当法官介绍到他的籍贯时,旁听席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
邓某是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人。2007年年底,那里曾经有一宗10多名少年失踪案震惊全国,后来查出这些失踪少年竟是遭人拐骗行窃。
而邓某被指控的罪名正是教唆未成年人盗窃。
少年小偷落网牵出幕后黑手
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鄞州区格兰云天、华泰剑桥、东湖馨园等小区住户家,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住户家中失窃金银首饰、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件财物,总价值1.5万余元。
警方侦查发现,这些盗窃案系同一伙小偷所为。很快,鄞州警方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都是广东英德市东华镇人,且年龄均不到16岁。据这些少年交代,他们是受邓某教唆盗窃的,所偷赃物最终也都交给了邓某。
警方通过救助站把5名少年送回了老家。随后,邓某在汽车南站附近一宾馆内被警方抓获。
自称是“保姆”上面有“老大”
昨天庭审时,邓某矢口否认自己是幕后操作几名少年行窃的黑手。
他说,他的上面还有一个“大哥”,姓张,张某才是整个事件的主谋。
邓某说,他在英德市的一家酒吧认识了张某,并拜了张某做“大哥”。当时他没有工作,又要养家糊口,张某便帮他安排了一份“工作”,每天工资100元。“工作”内容就是把那5名少年带到宁波来行窃。
2008年11月20日,邓某带着5名少年来到宁波,在南站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开始了行窃活动。
5个孩子的作息晨昏颠倒:每天睡到下午3点起床,然后分成几个小组,坐公交车到指定的小区,翻窗入室,见什么偷什么。第二天早上,再带回一大堆的“战利品”。
“这些孩子都是受张某唆使,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他们最后一次被警方抓获后,出来时曾给我打过电话,告诉我事情的真相。”邓某说,自始至终,他只是张某雇佣的一个“保姆”,照顾几个小孩的起居。孩子们每天出去干什么他根本不知道。况且这些小孩都是“熟手”,盗窃技术很厉害,根本不用他教。他到宁波就是为了领点工资回家过年。
邓某说:“我希望尽快抓到张××。”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
昨天,鄞州法院当庭做出判决。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邓某逃过了刑罚更重的组织未成年人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罪,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对于这个判决,一直不认罪的邓某出人意料地表示不上诉。
有人对小孩“一对一”训练
休庭后,邓某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及张某仍显得愤愤不平。他说,小孩都是被张某骗来的。他认识张某时,张某手下已有七八个小孩了。这些小孩,张某让“熟手”一对一地带着,教他们怎么偷窃,碰到警察如何处理。他没有看到过张某怎么管小孩,但听说哪个小孩不听话,张某恶狠狠地把孩子拖进浴缸淹死。小孩都怕他,以至于在派出所都不敢提张的名字。
“我是被陷害的,我会协助警方把他抓获。”邓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