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放鹤洲路望鹤苑小区门口新划了3个停车位,由小区物业收费。可我认为,这里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既没有权力划,也没有权力收费。”昨天,有市民向晚报反映。记者闻讯赶去调查。
望鹤苑小区门口有3个画了黄线的停车位,地上还依次标注了A、B、C。昨天下午,记者开着新闻采访车行驶到这里,停在了B车位上,这时,在门口值班的保安走了过来,“你停多长时间?如果停半小时以上要收费的。”“收多少钱?”“2块钱。”记者从值班保安口中得知,车位可以出租。
记者找到小区物管处,一名姓周的女士正在办公。“小区外的车位出租吗?”“这3个停车位主要是供我们小区业主使用的,业主租的话每月45元,外人要租的话每月60元。”周女士说。
“这是公共道路,怎么可以出租呢?”记者的这番话一出口,对方立即向记者道出了苦衷,“我们也是没办法,小区内停车位不够。”说着,周女士从文件袋内拿出了一张纸递给记者,“有居民向市长电话投诉了。”记者看到,这是一张市长电话交办单,上面有居民投诉称,该处3个停车位属于公共道路,小区物业公司无权出租。物业公司的回答是:“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但由于小区内的住户居住率已经达到了92%以上,小区内的停车难矛盾突出,为了暂时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故在望鹤苑小区用地范围内,即在小区门口划了3个停车位。”周女士说,小区外的这块地属于大地房产公司用地范围,并且已经有规划。“望鹤苑小区内有130多户居民,而小区内停车位只有20多个,远远不够。在小区外划车位只是一个暂时举措。”
记者为此咨询了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有明文规定,市区公用道路是不可擅自划定车位并出租的,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