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6日讯
昨天下午1点45分,在龙游出差的绍兴人刘先生从房间里出来,到服务台办理退房手续,虽然超过中午12点退房时间近2个小时,但刘先生只需要付1天的钱。
“我开房间的时候,服务员就告诉我宾馆刚出台新规,顾客可以在下午2点前退房。”刘先生说,这个举措让他很满意,不用刚吃好饭就急着办退房手续,而是可以“睡个午觉再走”。
据了解,从5月18日开始,龙游县工商部门召集部分宾馆酒店负责人座谈,并达成了一致观点,开始试行14点退房制度。根据规定,该县宾馆的房费结算时间一般为次日14时前,特殊情况经旅客与旅馆约定可适当延迟退房时间;没有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按照旅馆明示的方法结算。
“这标志着旅馆住宿中午12点退房这一行业坚冰在我县被打破。”龙游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把退方结算时间推迟到次日14时前,之前各地也有商家为吸引顾客作出相应让步,但作为整个行业规范,在全省却是首例。
该负责人介绍,“12点退房”原本是国际惯例,后来逐渐演变成酒店的行规,至于它是否合理地顾及到每位客人的需要,却往往被忽视,因此,争议声迭起。顾客认为不论何时入住,都以“12点退房”为一天计算不合理,酒店则多以“国际惯例”而搪塞。昨天下午,记者随意拨打了市区的部分酒店,都被告知必须在中午12点前退房,如果推迟退房,则会被收取相应的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