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悬疑重重的温州文成聋哑学校副校长强奸女生案终于有了结果。
2008年6月,7名聋哑妇女分别在两天内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在学生时代曾经遭到过聋哑学校老师赵玉环的强奸。
令人惊奇的是,根据这些受害者的报案,强奸案件集中发生在1988年到1996年之间,即使距离当时最近的案发时间,也已长达12年之久。为何在多年之后又集中报案?一时间猜疑声四起。
时隔一年之后,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赵玉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法院判决后,赵玉环和他的律师提起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聋哑女集体报案是报复行为?
赵玉环是温州文成的一位聋哑人,从1988年起,就在岳父创办的聋哑学校担任老师,后升任为校长。
在案发后,赵玉环陆续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过程,但他一度表示,时隔多年之后这些聋哑女集体报案,是因为他在帮助警方担任手语翻译的过程中曾得罪过其中的一些人。
赵的律师在法庭上也提出,2001年,文成曾发生一起多名聋哑人共同飞车抢夺46万元的大案。案发后,这些聋哑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嫌疑人中就有此案“被害人”柯某及其丈夫季某。律师还表示,有一被害人曾透露,虽然她当年的确被赵玉环强暴,但这次报案的确受到他人的威胁,说赵玉环给警察做手语翻译,得罪了人。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赵玉环辩称自己遭联合报复,但被害人所检举的事实基本属实,不影响其犯罪事实的成立。
案发时新刑法尚未颁布该如何判决?
由于案发时间在1996年之前,而现行刑法是在1997年才颁布实施。对于赵玉环一案,究竟该适用旧刑法还是新刑法,一度引起了法院的考量。
最后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法院依据新法的规定对其作出判决。
法院的一位法官说,“从旧兼从轻”是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此案而言,赵玉环的犯罪行为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实施的,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从旧)。但如果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或者新刑法处罚较轻的,则应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从轻)。
同时,因赵玉环是聋哑人,法院也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