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针对农民在发展道路上“势单力薄”,极易“迷失方向”甚至陷入困境的情况,缙云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农户“抱团”发展,将“做好、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科学引领农民走产业化、规模化之路,实现持续增收,共同富裕。
强化政府引领,全过程帮扶“组团创社”。全县各涉农部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充分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动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县工商局召集各专业种植、养殖户,集中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登记的操作办法、时间期限、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为民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登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签发,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登记申请的书式材料的审查受理、审核签发等工作。种种优惠政策带动了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拥有成(社)员0.94万人,入社股金总额达5339.88万元,合作社资产总额达5913.48万元,经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1617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茶叶、水果、竹笋、食用菌、大豆、蔬菜、谷物、花卉、薯类、经济林种植和牲畜、家禽、淡水养殖等各个领域。
推动诚信经营,实现合作双赢。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把扶持订单农业的发展作为促进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抓手来抓。通过培训、会议、广播、黑板报、分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农民专合作社及农户,在政策、资金、土地等多方面给予全力扶持。缙云县采山涧蔬菜专业合作社、缙云县蜂采蜂业专业合作社、缙云县姓王土面专业合作社等会员单位先后被省农业厅评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经济组织,加大订单农业扶持力度,切实让合作社和农户在合作中挖到“真金白银”。缙云县均得利家禽专业合作社与本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户签订了产销合同,合作社统一供应种苗,定期上门服务,由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养殖户只承担养殖风险的模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共回收农业订单成品鸡135万多羽,为农民增收2000多万元,户均增收1.8万余元。截至日前,全县农业企业和农户签订农业订单合同3000份,实现合同金额2500余万元。
实施品牌富农战略,多层面品牌兴社。加快农民合作社的品牌培育,推动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建成绿色农产品基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品牌”三个要素进行捆绑,提升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的美誉度。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成绿色农产品基地27个,面积1.2万亩,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乡镇4个,重点示范基地16个。按照“扩大规模,培植品牌,注重质量,创造品牌”的总体思路,调动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积极性,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全县现有农产品注册商标78只,“五莲星”、“均得利”、“姥姥家”、“川野丽人”4只农产品商标被为“丽水市著名商标”,“均得利牌土鸡”被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浙江省名品正牌农产品”称号。县工商局、农业局、质检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山啦”高山茭白》、《“仙都”黄花菜》、《“仙都”无公害香菇》等系列地方标准,严把质量关、农药关、技术关、检测关,确保缙云农产品品牌的含金量。
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大红盾护农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严把农资源头关,引导农资经营者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县工商局联合农业局、供销社开展“农资放心店”建设,授予县绿谷农资公司雅施连锁直营店等34家农资经营商店“农资放心店”称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和健全农资商品质量备案制、农资商品退市制、重要农资商品备案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农资进销台账制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全县开展农资专项检查22次,出动人员112人次,查处案件3件,对8家种子经营单位的29个种子品种进行留样备查,有力保护了专业合作社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