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56岁的姜金妹很普通,但他却是2.3万人的“法律顾问”——从1994年在衢江区全旺镇设立法律服务所到2009年,姜金妹是全镇25个村的法律顾问。
工作现场:“N+1”的调解模式
农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离不开乡村干部的调解,像最常见的乡邻纠纷,少不了村干部、土管员、规划员、司法员、综治办人员和乡镇分管领导。在全旺镇官山底村村委会,这里有个“N+1”调解模式——除了镇村干部,村法律顾问、全旺法律服务所主任姜金妹也在现场。
纠纷发生在村民毛某和周某之间,因毛某造房子,双方对通道宽度产生争议,当天镇村干部尽悉到场,一直到12点多,当事人周某才初步同意调解方案。
“这起纠纷既给周某上了一课,也让村里交了‘学费’。”姜金妹介绍,毛某造房时,周某在外务工,周妻及周某的兄长在场,经村干部见证,周家一方同意毛某留出的通道宽1.2米,但房屋、围墙造好后,周某又提出这个宽度不够,影响到自家生产生活了,因村干部没有留下书面协议,增加了调解难度。
一村干部坦言,通过调解这起纠纷自己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像最起码的凭证意识,说实话平时我们还不是很强。”
奔波在乡村的“土律师”
当天,姜金妹是乘着官山底村村民主任毛兴旺的摩托车,从4公里外的全旺镇赶来的。“我们村1086人有9个自然村,老姜是随叫随到,今年帮村里调解了大小纠纷10多起。”毛兴旺说,7年前他就认识了“土律师”。当时村采石场界址问题与邻乡的范家村发生纠纷,因关系到切身利益,双方的情绪可想而知。在姜金妹的依法调解下,这起纠纷的处理,得到了两方当事人和乡村干部的认可。事后,范家村也提出要聘请老姜当他们村的法律顾问。
尖峰山村支书俞莲姣说,姜金妹帮助该村第二村民小组30多户农户解决了五年前遗留下来的山林纠纷,承包款增加了1万元,承包期限也做了明确,大家专门给他送去一面锦旗。
让姜金妹高兴的是,他最早担任法律顾问的岩头村,去年仅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并得到及时解决。
村民的“老娘舅”
不管大小事,村民有求,“法律顾问”必应。尚论岗村八旬老人张婆婆打电话说,小儿子不赡养自己。老姜多次做其小儿子工作,为老人解了后顾之忧。“现在,村民有矛盾纠纷会先找老姜。”镇司法所所长黄建春介绍,有一部分条件好的村,一年会给老姜几百元补贴,但他每年都要义务调解近百起矛盾纠纷。因为25个村集体经济参差不一,所里给15个村提供的是无偿服务。
本是全旺人的姜金妹像个“老娘舅”。去年年底,柴公岗村一村民争吵中伤及妻子娘家亲戚,此前就被治安行政处罚过的他害怕跑了,却扬言如果再去坐牢,就要离婚甚至报复妻子娘家人。姜金妹得知后,咨询并征得办案人员同意后,主动上门劝说其家人做当事人投案自首工作,今年春节前,此案得到了解决。
管辖全旺等地的大洲派出所副所长谢龙相告,每到年底,姜金妹总会主动向片警了解一些公安机关未处理完、同时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小案。“这些案件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过当事人,而民事赔偿金额小,受害人不会去法院申请,但心里还有疙瘩,容易引起新矛盾。既然当村里顾问,我就要为大家出力。”姜金妹说。
“条块”合力,让村级法律顾问普及开来
全旺镇政府边一排平房,镇里提供给全旺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场所就在这里。“镇里和部门有了合力,我们的工作才好做。”姜金妹清楚地记得这样一些事:他调解完尖峰山村一起邻里纠纷,已是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后,镇里马上组织了相关人员连夜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实施;在自己调解柴公岗轻伤案时,派出所“双管齐下”,让两名片警配合他的工作;得知他花了近1个月时间给村里调处了一起纠纷而拿不到钱后,镇里给他补贴了500元钱。
在上级部门的批准下,所里还设立了公证协办站,平均每年办理公证15件,为群众节省开支5000多元。
服务农村,人是关键
“他把村法律顾问当作一种事业来做。”衢江区司法局负责人认为,在农村,以前解决问题往往不是靠法律,有很多情理因素,随着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碰到问题才请律师,已被主动学法、用法取代。15年来工作在农村的姜金妹,正是适应了这个潮流,而用身边人说事的工作方式贴近了农村实际。
衢江现有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500多个村都有治调组织,司法局这位负责人表示,提高他们的素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主动性,就能给更多农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