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州房地产业持续红火,房地产的巨大利益诱惑催生着权钱交易,不少官员牵涉其中。
熟悉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知情人士说,这主要是本地开发商在操盘,懂得潜规则的运用,频繁行贿,希望用最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
今年上半年,台州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房”贿赂案件14件,已先后查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原行长蒋达强、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副书记郑敏华等受贿大案及一批房地产开发商行贿案,共涉及当地国土系统、党政机关、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15人。
这些案件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审批、工程项目审批、拆迁安置、资金审批等诸多环节,在房地产公司和有关官员之间形成了一条复杂的利益链条。
目前,除刘长春、蒋达强因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外,其他大部分案件已相继侦查终结,或移送审查起诉或交付审判。
7月31日,因在房屋拆迁补偿中收受他人7万元贿赂,台州市开发区管委会纪委原副书记蒋明贵一审被判三年。
7月30日,涉嫌收受房地产公司22万元“感谢费”,路桥区委原副书记郑敏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7月27日,椒江区人大葭沚街道委员会原主任宋献民因收受房产公司48万元“好处费”一审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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