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个车库停在里面的车却无几。
浙江在线09月23日讯
这两天,滨江“燕语林森”的业主QQ群里人声鼎沸,这个本来充斥着家长里短话题的业主群,气氛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业主王先生说,事情要从9月16日那天说起。当时,小区所有单元的楼道口以及小区进出口处,都贴上了一份地下车位对外拍卖的公告,这个消息还登了报。
自住小区的车库,要卖给外人?业主们着急了。
小区地下车位
突然要拍卖
单元楼道里这张拍卖公告显示,10月9日15时30分,在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院宾馆3楼拍卖厅,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受省高院的委托,将要对位于滨江区西兴镇西兴村滨安路206号“同方燕语林森”116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进行拍卖。
拍卖公告贴出的第二天,又有一则告示出现在每个单元的楼道口,这次是几位热心业主“维权”的结果——《告广大业主:关于阻止对小区车位对外拍卖的几项措施》,落款是“燕语林森业主群”,并希望物业将此告示保留到10月9日。
王先生说,经过业主群讨论,最后形成了3条对应措施。第一,希望邻居们积极广泛地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通过政府停止本次拍卖;第二,和媒体进行联系,督促并监督相关部门对此关注并加以处理。第三,如果以上行动未能阻止此次拍卖活动,将组织业主于拍卖当日在拍卖现场依法采取宣传活动,对非业主竞标者加以宣传。
浙江永健拍卖公司一位姓倪的工作人员称,拍卖是受法院委托,所以在法律程序上不会存在问题。“拍卖方案上有注明,业主具有优先购买权,而拍剩的车位,才可能被拿来向社会拍卖。”倪先生说。另外,起拍价也比法院的评估价要低不少,按车位区域定价,分7.6万元、7.8万元以及8万元3档起拍价。
倪先生说,目前已有个别燕语林森的小区业主报名参加了本次拍卖会。
不过,还是有不少业主对“优先购买权”提出质疑。“我们小区大多是工薪阶层,刚花了一大笔钱买房买车,现在又要拿出大笔钱去竞拍车位,这显然不太可能。此次拍卖,如果大多数车位被社会客户拍走,那么就算以后我们有钱想买车位,也没什么机会了。”业主陈先生说,这次拍卖行为无疑侵害了业主将来使用地下车库的潜在权利。
燕语林森共有地下车位200个,地面划定车位4个,前期出售了84个地下车位,剩余116个。而小区共有320户人家,目前入住160户左右。目前,车辆绝大多数停在小区周边道路以及小区内不影响通行的道路上。
“等到小区业主入住率达到饱和的那一天,停车问题将更突出。《物权法》第74条有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拍卖行为明显有违这条规定。”业主王先生说。
路边停满车,车库很冷清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燕语林森小区。物管刘主任坦言,他们也不希望小区的地下车位面向社会拍卖。因为进出的外来人员增多,管理起来会更加费力。
保安队队长老陈带记者去了小区的地下车库。偌大一个车库,只停着两三辆车。
“很多小区都有跟我们一样的问题,地面道路车子乱停,地下车库冷冷清清。听有的业主说,他们想租地下车位,但开发商不肯租给他们。还有人说,开发商定的租价太高了,是杭州市规定价格的上限,一年租金将近4800元,业主们吃不消。”陈队长摇摇头说。
目前,小区内大多数业主都把车停在小区周边道路上,因为不用花钱。有一些买了车位但尚未入住的业主,就把车位相对便宜地租给入住的业主停车,租金2000元一年。
“优先购买权”并无实际优先
地下车位
有部分是人防车位
王先生说,现在已有50多位业主联名签署不同意拍卖,另外业主们还发现,在提供的拍卖资料中,有50多个拍卖车位属于人防车位。
前天上午,滨江区人防办3名工作人员已赴实地察看。对于地下车位使用权是否可以拍卖,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属于人防部分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没有明晰,所以他们也很为难。
“但是,人防车位拿出来拍卖肯定是不合适的,这将会面临一系列的后遗症,比如特殊情况下需要无条件收回时,就有可能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如果本小区的业主要临时使用人防地下室,必须到人防部分申请使用证。只有申领了使用证后,才能合法使用车位,同时,使用范围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
“目前杭州市人防办和滨江区人防办对此事非常重视,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而此类纠纷,在杭州也时有发生。”这位工作人员说,按照目前“谁投资谁受益”的认定原则,这种拍卖行为不算违法,“但我们不提倡。”
产权车位转让
会不会乱了套
记者随后从“燕语林森”开发商——杭州迪佛房地产开发商了解到,本次拍卖是因为开发商涉及到一起债务纠纷,他们需要将部分不动产进行拍卖,变现来偿还债务。这一点,记者在省高院得到了证实。
“现在,燕语林森地下车位的处置权在法院,我们已经没有权利干涉了。”杭州迪佛房地产开发商一位相对了解此事的吴小姐说。
此次,燕语林森拍卖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还从另一个侧面引发了一个问题。
今年6月初,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其中对大家十分关注的居住区和公建项目配建的地下停车库(位)的产权问题也作出了规定,今后这些地下车位将有可能获得产权。
有关人士指出,地下车位一旦获得产权后,转让就会变成一种市场行为,产权所有人有权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地下车位。这道闸一开,会不会带来小区管理秩序混乱,甚至其他诸多难以预计的局面,有关部门应当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有更为缜密的思考和盘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