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郑先生到消保委投诉,声称所买的诺基亚手机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了,店家却不给保修,要求消保委帮助解决。
消保委工作人员仔细察看了消费者的手机及购物凭证,虽然凭证上写着诺基亚手机,但手机上标注的却是“Nokla”,而非“Nokia”(诺基亚),但两者非常相像,“i”与“l”之间的细微差异也决非一般消费者所能察觉,难怪消费者一直以为自己所购买的是诺基亚手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店家的行为涉嫌消费欺诈。
店家却不认同欺诈一说,辩称这是山寨手机,且振振有词:山寨手机便宜实惠,深受市场欢迎,国家是允许销售的。
那么,何为山寨手机,是否合法?市场上通常将没有自己的技术,完全靠攒件组装的小作坊产品称为山寨手机,这类手机大多没有自己的品牌,其外形通常模仿知名品牌的热门产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手机企业产品投放市场需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入网许可证,以及CCC认证检测。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及在国内销售。山寨手机未取得许可证,未经入网检测和质量检测,是不合法的。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在郑先生反映的问题中,店家的行为涉嫌经销假冒“Nokia”商标的产品,属于侵权行为。对消费者而言则是消费欺诈,应以两倍金额赔偿消费者。
经调解,消费者如愿拿到了双倍退款。(据每日商报讯 记者 叶根琴 通讯员 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