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浙江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郁寅龙(副厅级)受贿200多万元,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继省环保局原局长戴备军案之后,又一数额巨大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从国有企业的一个普通工人,到班组长,再被提升为党支部书记、企管部经理,最后到东信集团公司副总裁,郁寅龙的职场之路走得是一步一个脚印。1955年出生的郁寅龙,在集团是元老,再过五六年就到退休年龄了。
被检察院审查公诉的225万元贿赂金都是来自于同一个人——高某。郁的说法是,这些钱都是高某为了报恩,主动给他的。
高和郁的交情还要从东信投资合肥房地产说起。
2003年,合肥东信房产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东信集团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也是东信集团迈向安徽乃至整个内地市场的第一步。2004年,合肥东信房产开始开发“水墨兰庭”项目,该地块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是该区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住宅小区之一。高的集团公司是合肥东信房产的股东之一,“水墨兰庭”的开发,高的公司也有份合作。
东信在合肥的运作,原本郁是主要负责人之一。但是集团作出调整,变更了合肥东信房产的股权,郁的自有股份被迫退出。对于集团公司的决策,郁非常不满。尤其是看到合肥的房地产项目获得了巨大成功,高的公司获利三千多万元,郁更不平衡了。在他看来,高的公司得以入股,全靠他的介绍和支持。
在一次交谈中,郁向高发了牢骚:业务给你介绍了,最后我自己却什么钱都没有捞到。高心领神会。
2005年9月,郁说弟弟做生意需要资金,高立即给郁弟弟打过去50万元。
2006年8月,郁又说表妹那边做生意差钱,高二话没说又给郁表妹打去115万元。
2006年底2007年初,郁在杭州一家工艺品店看中了一块古玉,价值60万元。郁把这件事情跟高提了一下。很快,郁就拥有了这块宝玉。当然也是高买来送他的。
这225万元看似是人情往来,但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的定性是——主动索贿。
在法庭上,郁寅龙本人及其代理律师承认受贿事实,但对检方指控其“主动索贿”矢口否认。庭审中,被告从北京请来的辩护律师,同公诉人员就郁寅龙是否存在索贿行为,进行了激烈辩论。
公诉人认为,郁寅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仅因为对当初某通信集团公司决策不满,便存在不平衡,并变相从第三方索取贿赂作为补偿,虽存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原因,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主动索贿量刑。
此外,虽然郁寅龙在其他证人供述之前,就这三笔受贿事实主动与该通信集团公司纪检领导打过招呼,但并未按领导要求将贿赂金交公司廉政账户,存在侥幸心理,直至检察机关侦查结束并掌握其涉嫌犯罪事实之后才作交代,自首情节不能认定。
此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每日商报 作者 李如艳 黄胜贤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