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9日讯(记者 李敏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兴平)9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再度作客浙江在线,围绕全省法院如何抓好“和谐司法”这一主题,听取网友建议,并回答网友提问。这也是齐院长继今年2月12日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栏目后的再次“网聊”。
一位自称“浙工大老师”的网友向跟齐院长交流,他说,盘活土地资产是当前的热门话题,农村建设用地集体上市在前一段时间也甚嚣尘上,浙江省政府也出台了一些规定,请问,在保障土地流转方面,浙江法院有没有动作?
齐奇认为,如何促进浙江农村土地的流转,这是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的大事,浙江整个的耕地,总体上是七分山,人多地少,所以怎样通过土地流转利用好土地,是第二次土地改革,因此省高院也是相当关注的。《物权法》颁布以后,在土地流转方面,有时还是显得有些滞后,但是土地流转的改革要往前走,法院如何来把握可能涉及的纠纷这相当重要。
今年3月27日,省高院邀请省农办一起联合召开了农村土地流转涉法问题的研讨会,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包括农村耕地的流转,林权的土地流转。齐奇说,当时提出了十六条意见,下发给全省法院,明确提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个有利于”的(即第一个有利于农民得实惠,第二个有利于土地规模化的经营,第三个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方向),都要给予司法支持。
“当然,我们也提出要防止有人借着土地改革流转的名义,来坑农,来损害农民的权益,因为我们第一条就是要有利于农民得实惠,所以我们在意见当中明确提出要制裁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浙江农村有时容易出现黑恶势力,在村里面搞一些事件,比如在土地流转方面搞霸王合同,损害农民的权益,这些情况法院要给予有力的制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齐奇说,十六条意见出台以后,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也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