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王永明在报告中说,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名。同时,省人大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通过10件,批准杭州、宁波两市报批法规10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39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作出决定决议7项,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2009年梳理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
报告中,王永明说,2009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155件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了处理意见,已修改了《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29件法规,废止了《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7件法规。
王永明说,在清理过往法律法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建立居住证制度,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作出一些创制性规定。这样一来,浙江在全国率先结束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登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促进作用。
去年议案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参会的工作之一。王永明说,去年,浙江人大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1件议案进行审议,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代表提议制定的《城乡规划条例》、《残疾人保障条例》已提请常委会审议,有关土地承包、湿地保护等立法建议已列入年度立法和法规清理计划。
同时,代表提出的8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王永明在报告中说,今年,浙江人大将抓紧制定《消防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和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对实施《节约能源法》、《集体合同条例》等进行修订,同时做好促进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道路运输管理、科学技术进步、人民调解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