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0日电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日前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列为2009年的一类立法项目,预计于明年上半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浙江省是流动人口的大省。据统计,新世纪以来,全省流动人口以平均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1800多万。2007年9月,浙江省政府正式提出,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转而实行居住证制度。同年,居住证制度在宁波慈溪和嘉兴平湖试点,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能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2009年起,居住证改革试点工作将在浙江省范围内逐步推开,全省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将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社会保障、子女就学、驾驶证等需要当地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个人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