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马师傅在杭州安琪儿市场开了一家鞋店,生意还不错。上个月,马师傅送货用的三轮车被人给偷走了。不过就在昨天,马师傅亲眼所见自己的三轮车,出现在了市场附近的一条小路边,车上还挂着一个牌子:“本车转让”。
马师傅被偷的是一辆三星牌26寸的三轮车,今年3月份花了520元钱买的,平时就停在店门口的这个地方。在被偷一个月之后,马师傅说,这辆三轮车居然又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出现了。“昨天,三轮车挂了个牌子,说是要转让,他们看见了就来叫我,说好像是我的车。”
马师傅跑过去一看,还真就是自己被偷的那辆三轮车。“我在车上有写我的摊位号的, 723号。”
马师傅在市场的摊位号就是723号,今天中午,马师傅带着记者找到这辆三轮车,车身左边果然写着723号的字样。
旁边摊主曹师傅:“我还借过他的车用,就是这辆,我们都知道的。”
但这辆三轮车已经有了它的主人,那就是这位支先生。支先生拿出一张收据,说这辆车是他几天前花了450块钱,从江干区起飞电动车商行买的。
支先生:“我又不知道的,如果是赃物怎么还有发票的。”
支先生说,买这辆三轮车原本也是想做生意,但是现在情况有了变化,自己要卖掉车子回老家了,所以才会挂上本车转让的牌子。
马师傅:“这明明是我的,还要不回来,太气人了。”
马师傅说,昨天下午他已经向派出所报过案,但是民警告诉他,因为双方都有收据,而马师傅又拿不出更多的证据证明三轮车是他的,所以不能马上从支先生手里要回这辆车。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忠明:“如果后面这个人买车时,不知道是赃车,而且有相关的收据,这样的交易还是受保护的,建议派出所从车行开始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