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卡拉OK厅公开播放流行歌曲供消费者点唱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但是,自从2006年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以后,KTV行业再也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交版权费的企业都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今年以来,台州各地就刮起了一阵KTV侵权诉讼风暴,玉环县的6家KTV也在最近被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了法院。
原告一口气
起诉了玉环6家KTV
被诉的包括玉环县暴风城量贩式俱乐部、玉环音乐银韩量贩式娱乐城、玉环县金沙娱乐会所、玉环县碧海云天娱乐中心、玉环县嘉乐迪量贩式娱乐中心、玉环县红色都市夜总会等6家KTV。
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律师郑才微起诉称,玉环县暴风城量贩式俱乐部等6家KTV企业未经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在包厢的歌曲点唱机上录入了《快乐老家》、《小芳》、《同桌的你》等33首音乐电视作品,长期向公众提供点播服务,但却一直未缴纳版权使用费。
“被告为经营目的使用原告作品,在原告向其警告之后仍然继续侵权,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公然侵犯。”郑才微称。
据了解,今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曾经发出律师函,跟这些企业进行交涉,但是双方并没有达成协议。
在诉讼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要求判令这6家KTV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赔偿著作权人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共计97万余元。
经调解
6家KTV赔偿近12万元
对于这笔巨额赔偿要求,6家KTV均认为赔偿数额过高。
被告玉环县6家KTV代理律师称:“KTV在当地的第三产业里面,特别对玉环的经济发展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在于怎么去扶持它,而不是无理地去扼杀它,限制它。作为原告,你一家收取十几万元钱,是支持还是破坏文化产业的发展?”
原告律师郑才微称:“为了保护文化产业,拉动玉环的第三产业,就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不是保护侵权。如果所有人都去侵权,那么,作为著作权人哪里有创作积极性?没有了著作权人贡献出好的、优秀的作品,哪里有优秀的文化产品?”
虽然,原被告双方对案件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还是达成了赔偿协议。被诉的6家KTV总计赔偿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1.9万元。
台州已有20多家KTV
惹上了侵权官司
据了解,目前,台州共有KTV近300家,其中85%左右的KTV都已经缴纳了版权使用费,但是,仍有部分KTV经营者拒绝缴费。今年3月,椒江嘉州红量贩中心成为台州首家被告上法院的KTV。
截止到目前,台州已经有20多家KTV惹上了侵权官司。
据台州商报 徐志礼 台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