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去年启动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以来,注册用户已达到15万,成功预约号17万余个。日前,省卫生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将在全省全面推广预约诊疗服务。
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是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已列入省级医疗单位2011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考核一类目标。
《方案》明确了我省的预约诊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加入统一的预约平台,明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部实行,在我市下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社区预约诊疗服务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社区推广。预约途径在现有的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的基础上,还开通了诊间预约、现场预约、自助挂号等途径。
实施后,在医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医生工作站由医师直接进行复诊的预约挂号;可以通过医院设立的自助服务机进行预约挂号;社区医师也可直接进行转诊病人的预约挂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预约诊疗制度,方案提出要优先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预约号源。
所有预约挂号均采取实名制,预约执行情况将纳入等级医院评审检查内容。预约挂号的时间和号源数量必须明确,目前,省级医院的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15时,杭州市级医院为就诊前一日14时,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在同一就诊日预约不可超过三次,在七日内预约不可超过四次。各医院应开放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并开展分时段预约。专家门诊(含特需门诊及名医门诊)应提供至少75%的预约号源。各种预约诊疗服务途径必须坚持公益性,不得额外收取预约费用。
为保证预约号的使用效率,预约平台还建立了患者诚信预约制度。如患者在预约成功后,不按时就诊,又没有取消预约的,将被视为违约。3个月内累计违约3次将被列入违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为了规避“号贩子”,方案要求对预约频率异常的电话号码、IP地址和身份证明应予以监控,对同一用户IP,30分钟内不能再次预约,且不能约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同一电话号码、IP地址和身份证明每月预约次数不得超过16次。如有超出,该电话号码、IP地址和身份证明在此后3个月内,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规避“号贩子”的措施,视执行情况及时调整。
《方案》还提出,各医院要积极创建“预约型零排队医院”,持续扩大预约诊疗服务范围,逐步提供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多种预约服务,做到让门诊病人等在家里,让住院病人等在病床上,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标准化的连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