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前段时间就经历了一次丢车,不过,他比较幸运,在公交公司的帮助下,最终找回了丢失的那辆公共自行车,但让他不解的是,尽管车子找回了,公交公司仍要收他100元的服务费。
对于这100元的收费,林先生十分不解。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须知》里就有关于公共自行车失窃后赔偿的规定,这笔费用叫做资源占用费,“如果自行车丢失10日后,确认无法找回的,一般是赔偿车辆价格400元,如果在使用一年内丢失,按9折计算,使用两年,按8折计算;而如果车辆被找回来了,按10元/日来计算,最多收取10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