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6日讯
5月16日至22日为“蓝盾11-1号”全省禁“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周,我市交警部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期间共查处酒后驾驶255例,醉酒驾驶7人。今年初至5月20日,全市交警查处酒后驾驶数量7708起,醉酒驾驶798起,居全省第一位。
在集中统一行动周中,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继续坚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各大队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到场督查、指挥,参与一线执勤。
针对“酒驾”违法行为出现的时间上“凌晨化”、区域上“农村化”的新趋势,支队按照“勤务跟着警情走”思路,适时调整勤务安排,将中午12时至14时、19时至22时和23时至凌晨2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继续以机动车为整治重点车辆,并兼顾摩托车、货运车辆、客运车辆。以城区大型酒店、餐馆排档等周边道路为整治重点,延伸农村乡道,随机设卡,民警逢车必查。
5月17日,临海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汪某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这是迄今为止临海也是台州开出的首例醉驾非机动车罚单。5月20日上午,路桥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首次对路桥交警大队查获的两起“醉驾入刑”案件进行公开审判,通过公诉辩论,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重庆籍男子何某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轻伤,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人民币;判处湖北籍赵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