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
夜晚,一道道强烈的汽车灯光迎面射来,眼睛被强光一闪顿时白茫茫一片。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前天晚上,我市交警部门针对夜间行车远近光灯的使用,在市区部分路段进行了严查和整治,记者也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走访调查。不少市民认为,滥用远光灯不仅暗藏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不少车辆
未按规范使用远光灯
前天晚上7时20分左右,天色已经灰暗,市区吉杨路上车水马龙,过往车辆频繁。这是一条只有两车道、没有中央隔离带的道路,天黑后光线较暗,不时有车辆开着远光灯奔驰而过。
7时30分许,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吉杨路上设卡,对不按规范使用远近光灯的行为进行严查和整治。十几分钟后,一辆比亚迪轿车开着远光灯自东往西驶来,在两车交会时始终没有变换灯光,被抓个正着。而几分钟后,一辆本田轿车也因为滥用远光灯被交警拦下。
“以前考试的时候学过,知道远光灯不能滥用,但时间一长就忘记了。”本田车主领到了一张罚单,他说,有了这次教训,下次就记住灯光怎么使用了。
在离开吉杨路后,记者又对市区其他路段进行了走访观察,发现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不在少数。
8时20分许,记者沿着市区越秀路、中环南路一路前行,并在一个十字路口观察发现,在过往的20多辆汽车中,至少有5辆车自始至终开着远光灯。
“有些人打远光灯就是为了图方便,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和安危。”一名出租车司机说,有的时候他被对方远光灯晃得难受,气愤之下也会打开远光灯“以牙还牙”。但考虑到行车安全,他还是会避免滥用远光灯,“万一被远光灯一晃,出了事故,责任就大了。”
滥用远光灯
要罚款扣分
在一些人看来,行车时没按规范使用灯光只是件小事影响不大,其实不然。不少车祸和纠纷,都是因滥用远光灯而引起的。记者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及司机表示,是否滥用远光灯不仅考验车主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更考验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
据交警介绍,在夜间照明不良或没有路灯的路段,是可以开启远光灯的。但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两车相遇,距离150米时,驾驶员必须将远光灯调为近光灯。同时,如果同方向的前车已经开启了远光灯,那么跟在后面的车辆就应该使用近光灯。此外,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是不能使用远光灯的。
“严查和整治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不仅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部分,更是我们交警的一项常态工作,以后会不间断地对市区开展这方面的整治工作。”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对于在行车时不按规范使用远近光灯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理;如果因灯光使用不规范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则给予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