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同学:我是2008年去学校参加高考,当时学校周围拉了道警戒线。集会的时候,我是被警戒线挡住头部,在学校里摔倒受伤的。
主持人(老姚):那么你后来参加考试了吗?
余同学:后来我被送到医院去了,高考也没有参加。当时学校说会对我受伤负责的,但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我现在一直在家里待着,如果不继续接受治疗就会留下后遗症。
主持人(老姚):学校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我们向淳安县汾口中学余校长了解一下情况。
余校长:2008年高考当天早上8点半的时候,所有考生在学校教学楼前的小操场集中,教学楼四周我们拉的是警戒线,考生都在警戒线之外候考。警戒线是拴在树上的,而且不止一条,应该是很醒目的。余同学在排好队伍后,可能想去上厕所,从队伍中冲出来。他是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之前是体育队的队员。跑出来后,他想从警戒线中间钻过去。但是被警戒线挡了一下,当时这位同学跑得比较急比较快,摔倒后爬起来又走了几步,之后又摔倒了。
当时医院的救护车把余同学送进医院马上进行了手术治疗。后来我们学校发动了捐款活动,加上保险公司理赔了一部分费用,为余同学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超出的费用,是由余同学自己承担的。
主持人(老姚):余同学出院后这个事情又怎么处理了呢?
余校长:第二年余同学在我们这里读书的,去年参加高考的,但是分数相差一点。因为余同学脑部遭到撞击,现在还在康复期。
主持人(老姚):现在我们请著名律师凌斌从法律角度对这个事情谈谈自己的看法。
律师:这件事情学校有没有责任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要看警戒线设置是否安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其次,看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上面有没有做到管理职责的提醒。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提醒,那么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
当然这个学生本身,如果自己存在过失,那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警戒线设置很明显,当事人自己冲过去,撞在上面,那显然当事人没有尽到对自己安全注意的义务。除非当事人眼睛高度近视,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这个还是要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来分析。既然问题出了,我觉得学校应该从尽快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角度出发,尽量妥善解决学生的后续问题。
主持人(老姚):如果是后遗症问题,要协商解决后续问题还是有难度的。后遗症可能会影响余同学的高考和以后的工作。如果不通过法律,仅靠协商这个事情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余同学你现在有什么样的要求?
余同学:我现在要求学校负责帮我把病看好就行了,我不需要学校赔我多少钱。
主持人(老姚):余同学有什么问题可以再和凌斌律师沟通一下,看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把这个问题解决。(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