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娜在金华市检察院播报:
命运就是这么奇怪,在自己生日的第二天,利比亚人格鲁(AHMED.M.S.GREW)一下子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
格鲁来义乌做生意有一段时间了。5月18日是他的生日,孤身一人在义乌的格鲁邀约了三五好友,在义乌城中中路旅行者西餐厅庆祝。
第二天凌晨两点,格鲁依依不舍地跟朋友告别,骑着二轮摩托车回公寓。
然而,不幸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
当经过城中中路83号地段时,格鲁为了避让行人,撞上路边的台阶,摩托车摔倒后碰到路边的两辆助力车,格鲁倒在地上不能动弹,他不停呻吟,血从头部流了出来,半只耳朵快掉下来了……
有路人看到后,报警把他送到医院。
经过几日的治疗,格鲁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受伤的半只耳朵也缝了回去。
但出院后没几日,格鲁就进了拘留所。
在格鲁急救的过程中,医生抽取了他的血液。经检查,格鲁血液中有大量的酒精,达158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我认罪。”格鲁用阿拉伯语和办案人员比划道。阿拉伯语翻译说,格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知道自己酒后驾驶触犯了法律。
“那你为什么还要酒后驾驶?”办案人员问。
“我想喝一点点酒是没有问题的。”格鲁说。
“一点点酒是多少?”
“六七瓶啤酒吧。”
5月25日,格鲁被金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30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浙江第一个因醉驾被起诉的外国人。代理这个案件的检察员何德辉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要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据都市快报 作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