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3日讯
5月24日,在温岭市金港开发区,来自重庆的电焊工冷师傅,酒后开摩托车把自己给摔伤了。温岭交警考虑到他伤势严重,暂时对其进行了监视居住。
记者在市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病房见到了冷师傅。刚做完手术的冷师傅右眼还留有一片乌青,下巴带着一个“托”,脸部缠了好几圈纱布,精神尚可,只是讲起话来口齿并不十分清晰。冷师傅一脸懊恼地讲述了事发经过:“5月24日12点半左右,我和几个老乡在温岭市金港开发区边喝酒边聊天。那天天气热,不知不觉就喝了四五瓶啤酒。看烟抽完了,我就骑摩托去买烟。刚开了四五百米,路边突然窜出来一条狗,本来我想躲那条狗,没想到自己连人带车摔在地上。还好没把别人也摔了。”
冷师傅的主治医生罗军告诉记者:“病人当时整个下颌肿得很厉害,属于下颌严重粉碎性骨折。经过药物和手术治疗后有所好转。目前情况已经稳定,但还是比较严重的。对日后的生活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比如嘴巴没有办法张太大,吃东西方面会有一些困难。以他的情况来看,得住院半个月左右。”
这次酒后开车,冷师傅遭受的不仅是皮肉之苦。为了治疗,冷师傅还向他人借了几万元。当然,出院后等待他的,是相关的刑事处罚。
据温岭市交警大队滨海中队林警官介绍,冷师傅当时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本应拘留。但是考虑到当事人伤势较为严重,不适合采取拘留等措施。同时,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滨海交警中队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过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林警官表示:“等当事人伤好出院,我们会再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冷师傅对此后悔地表示:“一定会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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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