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月昨天下午4时30分,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将市区“1997·11·14”杀人抢劫案嫌犯汤善勇从江西景德镇押回金华。至此,这起血案经婺城警方历时14年不懈努力而画上句号。
同案犯伏法,他仍“逍遥”
1997年11月14日晚9时30分,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位于市区原金华影城边的影城招待所206房间发生一起凶案,40岁的余杭男子梅全林被人用钝器打成重伤。7天后,梅全林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勘察表明,这是一起杀人抢劫案。通过调查,婺城警方发现案发当晚有两名自称来自四川的男子同住在影城招待所205房间,其中一人以“罗孝从”的身份证进行登记,案发后去向不明。
昨天下午,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军告诉记者,婺城警方“惦记”此案已经14年。“当年我和战友杜洪良、曹伟民等曾循着‘罗孝从’这个线索,远赴四川省筠连县查找。可找到罗孝从后才知道,他的身份证早已丢失,只能无功而返。”
虽然案件线索一度中断,但婺城刑侦大队始终未放弃对此案的侦查。2004年8月10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家住江西省余干县石口镇常山村的汤国新有重大作案嫌疑。刑侦大队迅速指派刘军、钱利成等民警组成追捕组,于次日赶赴汤国新老家,查实汤国新和其同村的汤善勇就是“1997·11·14”杀人抢劫案的制造者。在民警准备实施抓捕行动时,他们均潜逃在外,其中汤国新在福建省石狮市迪娜内衣厂打工。当年8月13日上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婺城民警在石狮市将汤国新抓获归案。2005年6月29日,汤国新被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惶惶难终日,他求“解脱”
汤国新虽已伏法,其逍遥法外的同案犯汤善勇则成了婺城警方的“心病”。“这14年来,婺城警方换了4任局长、5任刑侦大队长,均未放松对‘1997·11·14’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刘军介绍,全国公安机关今年5月26日起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后,婺城刑侦大队将汤善勇列为重点抓捕对象。
通过对支离破碎的信息研判,婺城警方发现汤善勇的女儿2010年10月在宁波自杀未遂住院治疗时,汤善勇和妻子曾赶去照顾,一家三口于2010年11月18日离开宁波。
刘军透露,在宁波调查期间,他获悉汤善勇宁波之行用的名字叫“朱振明”,户籍地在江西省余干县另一个乡镇。
围绕汤善勇的去向,婺城刑侦大队民警再次展开秘密侦查。前天下午,副大队长唐永泽带领追捕组民警,终于在江西景德镇市发现了汤善勇的踪迹。昨天清晨7时19分,追捕组民警在“朱振明”打工的厂区将其抓获并叫出汤善勇的名字时,他耷拉脑袋:“我等你们好多年了,逃犯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目前,汤善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