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要到异地办离婚手续,嫌麻烦;未办离婚又再婚,构成重婚罪被判刑,这下才真麻烦了。昨天,记者从云和法院了解到,云和一妇女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项某是云和人,2003年和“前夫”在景宁领了结婚证,原以为能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现“前夫”向自己隐瞒了婚前入狱的事实,而且用来贴补家用的钱大部分都是她自己辛苦打工赚来的,于是两人的争执渐渐增多,婚姻亮起了红灯。
2005年,两人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书”到景宁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证,但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未办理成功。之后“前夫”去了广州打工,两人逐渐疏远,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2006年,项某与王某情投意合,于是两人决定到云和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重新组建小家庭。在填写婚姻状态栏时,项某犯了难,填“离婚”吧,自己与“前夫”确实没有办理过离婚证,可是不填“离婚”自己与王某又结不了婚,这关头再到景宁去办理离婚证也麻烦,思前想后,项某终于决定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的婚姻状态栏里填写了“离婚”,和王某正式结为了夫妇。
今年2月,项某的“前夫”从广州回来,准备到法院起诉与项某离婚,谁料查阅户籍资料时,发现项某竟成为了王某的妻子,于是一怒之下报了案。得知自己为了少跑一段路而惹上了牢狱之灾,项某悔不当初。
云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项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项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项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遂据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