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狗撞人,已属稀奇。
但把人撞成九级伤残,听上去就挺严重了。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狗主人和被撞的大妈家因为赔偿谈不拢,闹到了法庭上,最后法官判下来的赔偿数字,竟然是原告的7倍。不光被告,原告都有些意外。
狗跑得太欢
撞翻聊天的陈大妈事情还要从去年9月10日说起。
磐安新渥镇新渥村的郭家养了一条土狗,长得很壮实。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狗一直用绳子拴住。
不过,那天下午5点左右,不知什么原因,狗自己挣脱绳子跑出来了。大概是因为这份“自由”很难得,狗很兴奋,一路狂奔。
当时,60多岁的陈大妈和几个邻居正站在自家屋后的水泥地上闲聊。陈大妈家和郭家中间隔了三间房子,中间的路有斜坡。
狂奔的狗往下坡路跑,突然“见到”站着的4个人,一下子来不及“刹车”,径直冲向他们。
只听“哎哟”一声,陈大妈被撞倒在地,还是一起聊天的邻居帮忙扶起来的。“犯事”的狗狗,则已经落荒而逃。
陈大妈疼痛难忍,狗狗的女主人卢某赶紧掏了200元钱,让大妈去拍片。先是到镇上的卫生院,后来又住进了当地一家伤科医院,仔细诊断之后,大妈的情况叫做:右股骨颈颈中型骨折。
陈家说赔1万,对方只肯赔7000
陈大妈一躺就是12天。除了骨折外,她本身还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塞、中风后遗症。
住院第二天,狗狗的主人郭某和卢某就去医院看望陈大妈,当时带去了一些慰问品。
住院期间,陈大妈的两个儿子曾找过郭家商量医疗费的问题。据陈大妈说,当时郭家承诺,会根据医院的医疗费发票出一半的钱。
出院时,住院加门诊的总费用将近1万,后面的一次复查又花了1700。
到了最终商量赔偿的时候了。去年10月21日,郭家两口子找到村干部,说一起来帮忙调解一下。
陈大妈家提出要赔1万元,陈大妈说,当时郭家只同意出7000元。虽然这个说法,在法庭上被郭家否认了,可有一点是肯定的:两家谈不拢。
数次调解不成,狗狗也莫名其妙死了
僵持到去年11月初,这条“犯事”的狗狗死了。
郭家说,反正狗也死了,他们一分钱也不愿出。
虽然后来又进行了调解,但狗主人说,只愿意出1000,调解当然不成功。
只好上法庭。
第一次审理,郭家辩解称,不能确认陈大妈是被狗狗撞的,还是自己避让摔倒的,所以一直不肯退让。
第二次审理,陈大妈家找来一个关键证人,一个水泥工刚好目睹了陈大妈被狗撞倒的全过程。
这下,郭家也没什么可辩的了。焦点转到了赔偿上。
今年2月21日,陈大妈家人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对大妈的伤残程度及护理、营养、休息时限、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评定。
司法鉴定报告出炉:陈大妈的人体损伤评定为九级伤残,护理时限评定为90天;休息时限评定为6个月;营养时限评定为45天。
按照这份鉴定报告,磐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算出了陈大妈能拿到的赔偿款,一共70250.64元。
法官的计算很详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初,被撞的陈大妈家也不过只要1万赔偿,如今法院判下来的数字却上升到了7万多。记者咨询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说,私下里谈赔多少,那是私下里的事情;到了法庭上,那就按照正规的来,一笔一笔算清楚,数额上升再多,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