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前几天,彭先生(因本人要求使用化名)收到一封通知书,他所申购的那套经济适用房终于可以去签约了,这本是一件让全家人高兴的事,结果他发现,同样一套房子,现在收到的通知书上,比去年选房时涨了50元/平方米。
“去年10月底选房的时候,这套房子单价是2889元/平方米,现在变成2939元/平方米。”彭先生说,从选完房到收到通知书,近10个月时间他从未接到任何涨价的通知,而通知书上也没有对涨价做出说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同一套经适房,价格涨了50元/平方米
2010年10月30日~11月4日,杭州市区第32期经济适用房开始选房,那期一共有2475位符合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彭先生是其中之一。他选了都市阳光嘉苑8幢2单元的一套房子,考虑到价格,还特别挑了比较低的楼层。
根据当天选房时拿到的房源清单,在“都市阳光嘉苑房源(32期)”清单上明明白白写着,该套房源:建筑面积61.94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单价2889元/平方米,超面积单价6600元/平方米。
前几天彭先生收到了《办理签约手续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他所选购的这套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楼层都没有变化,而享受(经济适用房部分)面积单价变成了2939元/平方米,超出面积单价则为6650元/平方米。相当于整套房子的价格涨了50元/平方米。
在这份《通知书》上没有任何关于涨价的说明。
开发商说,“一房一价”不会错
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随即致电具体负责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工作的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我们并没有给经济适用房定价的权限,这是物价部门批复的。”
在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都市阳光嘉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文件中,明确写着都市阳光嘉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89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超过经济适用住房核准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楼层、朝向差价由开发商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这段话怎么理解呢?简单地说,就是这个楼盘的房源中经济适用房面积的基准价格为3089元/平方米,超过享受经济适用房面积的基准价格为6800元/平方米。
只要确定彭先生选的都市阳光嘉苑8幢的定价基准层是是哪一层,就能知道彭先生这套房到底该是多少价格。于是记者按照《通知书》上的咨询电话向都市阳光嘉苑的开发商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必须提供具体房号,才能查到价格,查询后她说:“电脑上显示这套房子的享受面积单价是2939元,超出面积单价6650元。”
有没有可能出错?“不可能,都是一房一价的。”
彭先生所在的8幢2单元的基准层是哪一层呢?“10层,往上每层价格加50元/平方米,往下每层价格减50元/平方米。”工作人员非常确定地说,如果对价格有疑问可以看当初选房时签的意向书,“以意向书上的价格为准。”
如果按照这一说法,彭先生所在的6层应该就是选房时的2889元/平方米,记者对此向她提出疑问时,该工作人员反说,“你弄弄清楚再说,好吗?”
到底是谁弄错了价格
选房当天,彭先生已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合同。在彭先生手上的那份“意向书”的第二条,明确写着,他那套房子的“经济适用房面积的基准单价为3089元/平方米,超过享受经济适用房面积的基准单价为6800元/平方米,该房楼层、朝向差价另计”。与杭州市物价局的《批复》内容一致。
照这么算来,彭先生选择的那套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就应该是房源清单上的2889元/平方米,超过享受面积的则为6600元/平方米。而非《通知书》上的2939元/平方米和6650元/平方米。
到底是谁弄错了?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这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换了一位,态度也好得多。当再次询问都市阳光嘉苑8幢2单元的基准层到底是哪一层时,答案变成了“9层”。按照往下每层减50元/平方米的计算方式,这倒能与2939元/平方米的价格对上了。
那么,为什么同一套房子会有两种价格?为什么《通知书》和选房清单上的价格会不一致?为什么直到快签购房合同了,还没有人对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做出解释?“我要问过以后才能告诉你。”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我们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同一套房子价格“涨”了50元/平方米看来不起眼,按建筑面积算整套房子涨了3100元左右,对一般人来说算不上大钱,但对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来说,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月的收入。彭先生说,他也只是想要一个说法:“为什么涨价,总要有个理由。”
如果没有涨价,而是弄错了价格,那么杭州市区第32期经济适用房房源中都市阳光嘉苑的房源有1401套,涉及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是否有其他申购家庭也碰到了与彭先生一样的问题?他们有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