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曾担任多家知名公司法律顾问,却知法犯法醉酒驾驶。9月1日上午,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国首起律师醉驾案,瑞安籍律师贾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
根据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1年6月24日下午14时许,贾某驾驶浙CXN155号小型轿车途经瑞安市安阳街道隆山东路电信大楼前地段时,追尾碰撞一辆轿车,两车遭受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6月24日下午15时15分,贾某被提取血样,经专业部门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mg/100ml,是醉驾标准2倍多。之后,贾某赔偿被撞方经济损失2000元,于2011年6月24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据悉,贾某是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持律师执照上岗,至今已办理百余件经济、民事、刑事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贾某称,事发前,自己到好友饭店吃饭,席间喝了2-3两杨梅酒,因为有事要赶回瑞安,所以就自己开车,想不到出了这样的事故。
在庭审上,法官认为,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至于是否吊销贾某的律师执照,法官称,还须经司法判决。记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若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