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日讯(见习记者 戚珊珊 通讯员 张兴平) 近年来,绍兴市两级法院以建设“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法院为目标,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注重促进司法与民意的沟通互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
9月6日上午9:30至10:30,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将作客浙江在线,围绕“加强民意沟通,促进司法民主”主题进行访谈,并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个人简介:
陈惠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男,汉族,浙江奉化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学士。历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宁波市法制局法制二室副主任,宁波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兼温州法庭庭长,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民三庭)庭长(挂职),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副厅级),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