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6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景汉朝副院长在省高院齐奇院长的陪同下,先后视察了上虞法院、绍兴中院和绍兴县法院钱清法庭。
在视察中,王胜俊院长听取了绍兴中院院长陈惠明及各地法院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法院建设、远程观摩了数字法庭庭审,并与干警亲切交流合影。在绍兴中院,王胜俊院长赞扬了该院人民调解室的文化氛围,指出当前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问题是个热点,绍兴中院的《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倡议》值得借鉴。
在绍兴县钱清法庭,王胜俊院长强调,法院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人民司法,才能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在视察中,王院长充分肯定了钱清法庭的便民利民措施,指出人民法庭是法院的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直接展现法院和法官形象,体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要立足便民利民改进法庭工作。王院长指出,要坚持法院工作与干警健康两手抓,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法院案件数量将继续呈现增长状态,法院工作既要服务科学发展,也要确保自身的科学发展,做到可持续发展。在视察中,王院长特别提到,人民陪审员是中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体现,要按照“适当增加数量、注重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作用”的方针,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贺小荣,省高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许雁,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钱建民,绍兴市委副书记谭志桂,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何加顺书记,绍兴中院院长陈惠明等陪同视察。(根据上虞、绍兴县法院等地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