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5日讯(见习记者 戚珊珊 通讯员 张兴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年2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从硬件、软件到运行,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要求,将“阳光”洒满案件流程的每个环节,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初步建立起了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司法活动网上监督、案件质量网上考核的审判权执行权阳光运作新机制。
9月8日上午9:30至10:3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将作客浙江在线,围绕“阳光司法”这一主题进行访谈,并与网民互动交流。2009年问政零距离之齐奇对话网友
个人简介:
齐奇,男,汉族,1952年4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68年至1978年遭政治迫害被关押、批斗、监督劳动;1978年至1979年上海美术印刷厂制版车间工人;1979年至1983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1984年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组织部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5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0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2001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至2005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作访问学者进修;2007年1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