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和国内许多大城市一样,金华也遭遇“停车难”问题,目前浙江省内,只有金华和衢州两地仍然实行市区停车不收费政策,不过,明年开始,金华也将实行停车收费了。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城管办获悉,明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将对停车收费进行试点。在江南和江北各划出一块“一级区域”,实行停车收费。
至于怎么停和怎么收,城管办想听听市民和读者的意见、建议,城管办负责人也就一些读者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收费范围:
先在一级区域试点
金华市城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明年1月1日起将先在“一级区域”内实施停车收费试点。这里所说的“一级区域”,主要是江北、江南核心区域的主要道路和商圈周围的区域,具体范围为:
江北“一级区域”指回溪街以东,青春路以南,胜利街以西,婺江东路飘萍路以北,包括四条分界道路以及时代广场周边和站前区;
江南“一级区域”指双龙南街以东,双溪西路以南,义乌街以西,东莱路以北,包括四条分界道路。
据介绍,全市现有车位2万多个,用于试点的“一级区域”内的车位不到总车位的十分之一,但这里的车位却是最紧张的。
据了解,停车收费将采用市场化运作,所收费用将用于市政建设和管理等。试点半年后,如条件成熟,有关部门会考虑是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收费标准:
暂定每半小时2元
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也是有车一族关心的问题,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金华目前暂定的停车费标准为,每半小时2元。
市城管办负责人也表示,这只是暂定标准,物价部门会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出台收费标准。
暂定的缴费方式,现计划是采用人工携带POS机的方式收费,但至于最终是用现金、银行卡还是IC卡缴停车费,目前还没有确定。
收费时段:8:00~20:00,其余时段免费,试点期间“一级区域”以外停车免费。
违停罚款:
与停车收费试点同时启动
停车要收费了,人行道乱停车也要罚款了。明年1月1日,金华市区人行道违章停车罚款也将随之启动(2010年12月21日《浙中城事》2版曾作报道)。到时候在人行道上不按泊位线规定位置违章停车的,将会被查处。
市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主任蔡毅告诉记者,目前数据平台已经进入调试阶段。今后,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将与交警一致,接到罚单的驾驶员可到位于青春路的市行政执法局大楼一楼或市车管所窗口缴纳罚款。
不过,在明年1月1日到来之前,市民们还有一个缓冲期去适应道路停车收费、人行道乱停车罚款这两项工作。
关于“停车收费”的追问
昨天,记者就“停车难”方面常见的读者投诉,采访了市城管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吴进。
问:收费的只是行车道上的泊位吗?
吴:不是,在试点区域内,行车道上的和人行道的公共泊位都列入收费范围。
问:是否会增设公共泊位?
吴:在明年1月1日实施收费前,公共泊位肯定会有所增加。我们在近期就会组织交警、行政执法、规划、街道社区等部门一起协商,在保障行车和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公共泊位的数量。
问:现在很多商家会擅自占用公共泊位,收费后这类情况会改善吗?
吴:停车收费试点开始之前,我们会对试点区域内公共泊位的划定进行规范。区域内的大型宾馆或商场如需要专用车位的,要重新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审批通过后才能设立专用车位。这些专用车位,将在划线时与收费的公共泊位以示区别。除非申请专用车位,否则沿街的店家原则上不能侵占收费的公共泊位。
另外,停车收费之后,我们会请专人对公共泊位进行规范管理,不允许在不支付停车费的情况下,擅自、无理占用公共泊位的情况出现。
问:商家的专用车位,是否可以收费?
吴:专用车位只是供商家使用,由商家管理,但商家不能对专用车位进行停车收费。如果商家出现擅自收费、占用等违规行为时,有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劝阻教育,必要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问:半年后会在哪些地段推广?
吴:半年后,如果试点效果理想、条件成熟,我们才会开始考虑是否将这一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如果推广,下一步的收费范围将是市区一环以内的泊位和一环以外繁华地段的泊位。
现阶段,市区道路停车收费工作还在准备阶段,很多细则都仍是暂定。市城管办欢迎市民、读者提供建议和意见,也欢迎大家针对“停车收费”发问。
市城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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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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