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向12315工商申诉热线反映:今年8月30日,我在复兴南路上的“九月生活”花60元买了5包蛋黄鲜肉粽。但食用时,我发现粽子里只有鲜肉没有蛋黄。我便向“九月生活”总店反映了此事,对方表示愿意全额退款,并补偿我两包粽子。但当我去退款时,对方却表示只能退60元的抵价券,我当场就拒绝了。
今年8月30日,王女士在复兴南路上的“九月生活”花60元购买了5包(12元/包)蛋黄鲜肉粽。第二天,王女士拆了1包(2只/包)粽子食用,但吃了两口后,她发现粽子里面并没有蛋黄,两个粽子里面都只有鲜肉。“蛋黄鲜肉粽是12元/包,光鲜肉的粽子是10元/包,两者之间差了2块钱。”王女士说,为了这么点钱特地去找商家理论,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实在是不划算。
9月2日上午,王女士又煮了3只粽子食用,但她发现粽子里面还是没有蛋黄。于是便通过粽子外包装上的电话,向“九月生活”总店反映了这一情况。“‘九月生活’的负责人让我去购买的店退款,他会交代该店负责人,给予我全额退款,并补偿我两包粽子。”王女士说,当天下午她便特地赶去了复兴南路上的“九月生活”,但当王女士向店员表明来意后,对方却表示,只能退给她60元的抵价券。“这和总店负责人的说法完全不一样。”王女士当场就表示了拒绝,并向总店的负责人反映了此事,同时要求对方给予她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当天晚上,对方就致电王女士,表示给予她全额退款,并补偿50元的抵价券。
王女士说:“粽子的外包装上印着蛋黄鲜肉粽的字样,但我拆了3包粽子,却都是鲜肉的。虽然两种不同馅的粽子只差了2块钱,但我认为‘九月生活’这样的做法有价格欺诈之嫌,要求其给予我退一赔一的补偿。”
随后,记者通过王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了“九月生活”总店。
胡经理解释:“在顾客反映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生产厂家,厂方负责人表示可能是包装组在封装时,一时疏忽装错了包装袋。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后,才能有结果。而顾客退款时碰到的情况,可能是该店的员工在处理问题时态度欠妥当,也可能是那位负责人在传达处理方案时未交待清楚,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向顾客表示真挚的歉意。至于补偿方面的问题,虽然我不清楚之前的处理方案,但我承诺顾客,给予她全额退款,并补偿她两包粽子。但顾客提出的退一赔一的补偿要求,公司无法答应。”
对此,下城消协的国副秘书长表示,“要构成价格欺诈,是要经营者故意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而像王女士的情况,其实是购买的商品与实际不符,按消法的规定,商家应赔偿消费者两种商品之间的差价。”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