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9月19日,乐清市工商局清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一家公司现场检查时,向该公司负责人余某递上了“执法行为监督卡”。
“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应该让与执法人员直接打交道的当事人来评价。”为此,乐清市工商局于今年6月推出“执法行为监督卡”制度。
在“执法行为监督卡”上,正面印制了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文明语言或行为、明示或暗示权钱交易、接受宴请或非正常娱乐活动等八大需要监督的不良行为;背面印有监督投诉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联系电子邮箱等。
自实行“执法行为监督卡”制度以来,该局执法人员已检查企业321家,商场超市200多家,共累计发放了“执法行为监督卡”1000余张,未发现一例举报投诉。
来源:乐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