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23日讯 今天下午,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8日上午7时起,杭州城区部分区域正式实施机动车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据悉,杭州也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座实施高峰限行的城市。
限行范围囊括主城区
杭州“错峰限行”的时段为,工作日的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5时至6时30分的早晚高峰时段。
“错峰限行”区域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
交警介绍,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在限行道路中。
车牌尾数对应限行日期
“错峰限行”规则是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
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9;星期二为2和8;星期三为3和7;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
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特别要提醒的是,“错峰限行”实行的最初两天是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天双休日,恰因国庆节换休对应为工作日星期四和星期五。因此,10月8日限行尾号为4和6、10月9日限行尾号为5和0。
公交车和警车不受限
据介绍,允许通行的机动车辆分别为: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据交警部门介绍,10月8日启动错峰限行开始,交警部门会在控制区域附近设置71个管制点,还将安装400个摄像头对车辆进行监控。如果同一个家庭的两辆车在同一天受限,可就近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更换号码。
同时,杭州市交警部门提醒,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致电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电话:122或0571-85066910。
公交出租车投放更多运力
为配合错峰限行政策,公交、运管都将投放更多运力。杭州运管部门近期将投放一批特别的统一标志标识的时段性出租汽车,以每批100辆的数量投放,营业时间限于早晚高峰共计5小时左右,以满足高峰时段打的需要。
本月28日运管部门还会正式推出手机智能扬招系统和手持扬招设备,方便市民叫出租车。市民通过手机安装一个智能软件,就可查看附近空车、自助派单叫车及查询任务车位置等功能。
杭州公交集团近期会陆续新增车辆377辆;9月底前,杭州城北主要入城口的莫干山路方家塘公交换乘站将建成,可再增加105辆公交车同台免费换乘;在今年开通的8条新线的基础上,再开通4条新线,及时解决错峰限行后所出现的公交乘客需求。
杭州城管委制定错峰限行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方案,在错峰管制点周边道路停车服务时间调整到早上6时30分,对卡口点附近的363个道路停车位,实行在受限时段内驶入的受限车辆当日当次免费停放。同时,杭州钱江新城城市阳台地下车库等区域,会开放免费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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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处罚
一、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行为,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二、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行为,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三、受限行的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四、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或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五、同一辆受限机动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
六、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只处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