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地沟油是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个热点话题,如何遏制不法分子利用餐厨垃圾提炼地沟油,也是近来各级政府部门在着手解决的问题。
昨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其中,提交审议的《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就对餐厨垃圾的处理问题做了规定。
昨天在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对该条例草案的修改做了说明,他坦言,地沟油问题是当前全社会面临的难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作为生活垃圾一部分的餐厨垃圾被不法分子用于提炼地沟油,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胡虎林说。所以建议对生活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增加了一些具体化的规定。
如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专业收运、定点处理、再生利用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逐步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宾馆、饭店、餐馆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
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处理。
违反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此前曾印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省人大也曾派人先后到湖州、长兴、磐安、永康、兰溪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了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