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6日讯(记者 李利) 今天上午提请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对生活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做了具体化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并鼓励使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所产生的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沼气等产品。
而宾馆、饭店、餐馆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则应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禁止将其交给未经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处理。
待《条例》出台之后,没有许可就上门受餐厨垃圾是违法的,而把垃圾交由这些人处理的餐馆老板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